三利譜光電發布三年股東回報規劃:現金分紅比例不低于10%
2026-04-14
來源:愛集微
185
4月14日,三利譜發布《未來三年(2026-2028年)股東分紅回報規劃》,明確了未來三年的利潤分配框架,旨在建立持續、穩定的股東回報機制。

根據規劃,在公司當年經審計的凈利潤為正且符合《公司法》分紅條件的前提下,利潤分配方式中必須含有現金分配。公司承諾,在當年盈利的條件下,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%。若因特殊原因導致現金分紅比例未達此標準,需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。
規劃引入了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,將公司發展階段與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相結合,設定了不同的現金分紅最低比例: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,現金分紅比例最低應達到80%;成熟期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,最低應達到40%;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,最低應達到20%。此舉旨在平衡股東當期回報與公司長遠發展的資金需求。規劃所稱“重大資金支出”主要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、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的累計支出達到一定規模的情形。
此外,規劃明確,如果現金分紅利潤已超過可分配利潤的10%,對于超過部分,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分配。公司經營狀況良好且董事會認為股價與股本規模不匹配時,也可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后采用股票股利。
三利譜光電表示,制定本規劃是著眼于公司的長遠和可持續發展,綜合考慮了盈利規模、現金流、項目投資需求及股東意愿等因素。該規劃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。
作為國內偏光片行業的重要企業,三利譜光電此次公布明確的三年股東回報規劃,有助于增強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,向市場傳遞了積極回報股東、兼顧發展質量的信號。(校對/鄧秋賢)